2022年11月29日,南寧市賓陽縣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濫伐林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男子砍伐自家種的樹被判2年半,被告人盧某犯濫伐林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15000元;賠償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費13743.8元,并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支付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費6000元;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在“賓陽吧”上公開賠禮道歉。(據11月30日光明網)
據報道,經審理查明,盧某在未辦理得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雇人砍伐自家種植的位于賓陽縣黎塘鎮鳳鳴村委黃茶山場11.7畝的林木,蓄積量為75.4立方米。盧某的行為導致生態環境受到了破壞,造成涉案林木資源生態服務功能損失,價值為13743.8元。公訴機關因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而支出鑒定費6000元。法院審理后認為,盧某構成了濫伐林木罪,遂作出以上判決。
每次這樣的判決常引來爭議,砍自己種的樹還違法了?那還要不要人種樹?為什么種樹沒人管,砍樹就有人管?既然自己的林地可以種樹,那就可以砍樹,憑什么一砍樹就違法?這樣的質疑看起來有道理,實際上是沒有了解相關法律的規定。
自己種的樹到底能不能砍?難道只能種樹不能砍樹?這并非只是一條單行道,自己種的樹是可以砍的,但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農村居民在自家院子、房前屋后、自留地等處砍伐零星樹木,是不違法的,在非山場上種植的果木也不屬于濫伐林木的對象。法律同時規定,如果房前屋后或自留地上的樹木屬于國家保護的Ⅰ、Ⅱ級野生植物和古大樹,也不能想砍就砍,采集、采伐需依法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對城市居民來說,自家房前屋后的樹,不管是誰種的,哪怕是果樹,種上之后都被視作公共綠化,個人無權砍伐。如果樹木影響到了正常生活,比如光線、安全等因素,居民可以向物業提出要求,由物業向綠化部門提出申請,自己不能擅自進行處置。
農村居民在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林地上的林木,則要由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核發采伐許可證。如果私自砍伐,超過一定的立方數或樹木數,就可能涉嫌濫伐林木罪,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自己種的樹不是不能砍,是不能“無證砍伐”。采伐林木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如果違反采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時間、數量、樹種或者方式,任意采伐也是不行的。
本案中,盧某在未辦理得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砍伐林木,數量巨大,就構成了濫伐林木罪。每次類似的案例都是一次普法教育,就是自己種的樹,要按規定采伐才行,不是不能砍,要分清采伐的情形,不能逾越規矩行事。
網友評論
還是不要種的好
建議個人不要種樹,種了也不是你的。當然種樹的目的不是為了砍伐,為了綠化種樹,那就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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