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7月22日,世界法院將裁定緬甸反對種族滅絕案件,該案件涉及穆斯林羅興亞少數民族的待遇,這一決定可能為全面審理此案鋪平道路。
目前由 2021 年奪取政權的軍政府統治的緬甸辯稱,提起訴訟的岡比亞在聯合國最高法庭(正式名稱為國際法院(ICJ))沒有資格這樣做。
岡比亞在其時任總檢察長訪問孟加拉國的一個難民營后接手了這項事業,認為所有國家都有責任維護 1948 年的《種族滅絕公約》。它得到了 57 個國家的伊斯蘭合作組織的支持,該組織旨在追究緬甸的責任并防止進一步流血。
一個單獨的聯合國實況調查團得出結論,緬甸 2017 年的軍事行動將 73 萬羅興亞人驅趕到鄰國孟加拉國,其中包括“種族滅絕行為”。
如果法官駁回緬甸的反對意見,這將為根據案情全面審理此案鋪平道路——這一過程將需要數年時間。有利于緬甸的裁決將結束國際法院的案件。
雖然法院的裁決具有約束力,而且各國普遍遵循這些裁決,但它無法執行這些裁決。
在 2020 年的一項臨時決定中,它命令緬甸保護羅興亞人免遭種族滅絕,這是一項法律勝利,確立了他們在國際法下作為受保護少數群體的權利。
然而,羅興亞團體和維權人士表示,沒有任何有意義的嘗試來結束他們的系統性迫害以及國際特赦組織所稱的種族隔離制度。
羅興亞人在緬甸仍然被剝奪公民身份和行動自由。十年來,成千上萬的人被關在骯臟的流離失所者營地。
軍政府監禁了民主領袖昂山素季,他曾在 2019 年在海牙舉行的聽證會上親自為緬甸辯護。
(編輯:溫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