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州網時事訊,歐洲最高法院周四表示,歐盟公司可以禁止戴頭巾,只要這是一項不歧視員工的普遍禁令,這是對多年來分裂歐洲的一個問題的最新裁決。
該案涉及一名穆斯林婦女,當她申請在一家比利時公司進行為期六周的工作實習時,她被告知不能戴頭巾。
該公司表示,它有一條中立規則,這意味著在其經營場所內不允許戴頭巾,無論是帽子、無檐小便帽還是圍巾。該女子向比利時法院提起申訴,該法院隨后向歐盟法院 (CJEU) 尋求建議。
總部位于盧森堡的歐洲法院表示,此類禁令不應存在任何直接歧視。
法官說:“一項企業的內部規則禁止明顯佩戴宗教、哲學或精神標志,如果它以普遍和無差別的方式適用于所有工人,則不構成直接歧視。”
歐盟法院去年表示,歐盟公司可以在某些情況下禁止員工戴頭巾,如果他們需要這樣做以向客戶展示中立的形象。
在德國,女性在工作中的頭巾禁令多年來一直存在爭議,主要是針對有抱負的公立學校教師和實習法官。
2004 年,法國是歐洲最大的穆斯林少數民族的家園,禁止在公立學校佩戴伊斯蘭頭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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